12月17日,省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杨秀彬一行莅临泸州市泸县,围绕《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。市委常委、副市长吕伟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平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县委书记李仁军,市供销社党组书记、理事会主任郑传辉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双全,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党组成员、统战部部长、县总工会主席王先奎陪同,县现代农业园区、县供销社、喻寺镇、得胜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。

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泸县供销为农服务综合体、泸县天府粮仓公司、得胜镇供销社,通过实地察看、听取汇报、现场交流等方式,详细了解泸县供销社在贯彻落实《条例》过程中的工作成效。
调研组对泸县供销社在《条例》学习宣传、组织体系建设、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及社有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表示肯定。调研组强调,泸县供销社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,进一步系统梳理、深度总结成熟经验做法,提炼形成标准化、规范化的推广模式,推动“泸县经验”在全省供销系统广泛推广,助力全省供销合作社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下一步,泸县供销社将认真落实调研组的指导意见,以《条例》为遵循,聚焦主责主业,持续深化综合改革,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做强做优社有企业,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 “三农” 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,为推动泸县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责任编辑: 周钰